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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GB/T23734-200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2009.5.12发布,2009.9.1起执行)


  目次

  前言

  1.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4.总要求

  5.生产与加工场所要求

  6.设施与设备要求

  7.加工过程控制要求

  8.人员要求

  9.质量安全管理要求

  10.包装、贮存与运输要求

  11.食品标识要求

前言



  本标准由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食品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3)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河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湖南省标准化研究院、山东省标准化研究院。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马爱进、刘文、许建军、金东海、张立平、李庆文、高胜普、吉文、谢启军、刘运富、刘丽梅。

  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基本要求,包括生产与加工场所、设施与设备、加工过程控制、人员、质量安全管理、包装、贮存与运输和食品标识要求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质量安全控制,也适用于管理部门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质量安全监管。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2760 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GB5749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3.术语和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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