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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的通知

  (三)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加强大型医院巡查的制度化建设,建立长效常态机制,进一步确定和完善巡查工作的内容、形式,规范巡查工作程序。加强巡查员队伍建设和培训,探索科学巡查工作机制。勤于实践,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巡查工作制度。

  七、巡查报告和结果反馈应用
  (一)巡查报告。巡查结束后,巡查组应形成巡查报告,对医院在巡查内容方面的表现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价,总结医院管理和服务方面先进经验,发现先进典型,概括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机制,并就加强医院内部管理、解决深层次体制机制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结果反馈。巡查结果应及时向被巡查单位反馈。结果反馈包括初步反馈和正式反馈,在巡查结束时由巡查组作出初步反馈,巡查报告经委派的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作出正式反馈。

  (三)结果应用。对于发现的问题,属于医院自身管理问题,责成医院进行整改;属于体制性机制性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按照职责权限,反馈给有关部门,推动问题研究解决。对于先进经验要总结推广,先进典型要宣传表彰。对领导班子德才达不到要求、管理混乱或有重大失职行为的,通过适当途径反馈给相关部门,作为领导班子考核、任用、评优的依据。对于发现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线索,应根据情况,分别向纪检监察、审计、司法或其他有关部门移送。

  八、巡查工作安排

  2009年是大型医院巡查职能调整后的第一年,以继续探索完善大型医院巡查制度为主要工作目标。卫生部将选择若干家医院开展巡查工作,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选择若干家医院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试点。2009年到2010年上半年主要工作安排如下:

  (一)下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

  卫生部下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对有关工作进行部署。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通知要求研究制定本级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并报卫生部备案。

  (二)确定巡查对象,组建巡查工作组。

  卫生部确定本年度巡查对象,并下发巡查通知。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也要选择若干家医院开展巡查工作试点。
  11月中旬,卫生部建立巡查员库,组建巡查工作组,培训巡查员。各地应组建本级巡查组并对巡查员进行培训。

  (三)制定大型医院巡查的细则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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