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的通知
(卫医管发〔2009〕10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为贯彻落实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我部将继续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现将《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精神和要求,把大型医院巡查工作作为建立以公益性为核心的公立医院监管制度的重要形式和重大举措,认真组织实施,大力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管,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不断提高公立医院的运行绩效。实施过程中的重大情况和重大问题请及时报我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一日
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
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是适应政府职能转变需要、强化卫生部门医疗服务监管职能、完善医疗服务监管制度的积极探索,是加强对公立医院的监督制约、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促进医院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的重大举措。根据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和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贯彻2009年全国卫生工作会议和全国医疗服务监管工作会议的要求,制定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09年版)。
一、巡查目的与原则方针
(一)巡查目的。
1. 调查研究,掌握情况。全面深入了解大型医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医疗管理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和执行卫生部医院管理部署的真实情况。
2. 总结经验,推荐先进。发现和宣传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的优秀典型,总结推广医院管理的先进做法和经验。
3. 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发现大型医院在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分析原因,督促和帮助医院制定整改措施,改进医疗服务,不断提高医院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水平。
4. 倾听呼声,完善政策。倾听广大医务人员、医院管理人员和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工作的意见和呼声,对具有普遍意义的体制机制性问题,会商有关部门,研究完善政策措施,不断改进医疗服务工作。
(二)基本原则。
开展大型医院巡查应坚持如下基本原则:巡视与检查相结合;以查促改,查改结合;全面系统与突出重点相结合;定性和定量相结合;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坚持分级负责;坚持政府主导与发挥行业协会、专家作用相结合;扎实深入,注重实效,反对形式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