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中国联通互联网骨干网融合问题的批复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原中国网通互联网骨干网(CHINA169)与原中国联通互联网骨干网(UNINET)网络融合有关问题的请示》(中国联通集团〔2009〕7号)收悉。为保障互联网服务质量,我部曾两次要求你公司对网间结算、网络调整等问题进行澄清。鉴于近日你公司与相关运营企业的网间结算和直联问题已初步解决,国际通信也已有科学合理安排,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公司对原中国网通互联网骨干网(CHINA169)和原中国联通互联网骨干网(UNINET)实施网络融合;将UNINET作为下级网络接入CHINA169,与国内其他互联网骨干网的业务互通通过穿透CHINA169实现。
二、原则同意撤销UNINET在北京、上海、广州互联网交换中心的接入电路;撤销UNINET与其他互联网骨干网的直联电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