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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核安全局关于颁发沈阳科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证的通知


  根据《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国家核安全局批准沈阳科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的申请,并颁发此证。沈阳科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在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中必须遵守下列许可证条件:

  一、仅限于从事许可范围(见附表)规定的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

  二、严格遵守《民用核安全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及其配套规章的要求,认真履行报告与备案制度。

  三、持证期间,严格履行申请文件和申请审查中的全部承诺。

  四、持证期间,严格运行核质量保证体系。

  五、制造活动开始前,完成有关的工艺评定和工艺试验项目。

  六、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活动由持有效资格证书的人员实施。

  本许可证的有效期为“自签发之日起五年”。

  附表:
  沈阳科金特种材料有限公司民用核安全机械设备制造许可活动范围

设备类别

设备品种

核安全级别

制 造 能 力 特 征 参 数

典型部件

主要关键工艺

制造活动范围及完成形式

活动场所

备 注

材料类别

锻件交货尺寸(最大外径)(mm)

锻件开坯重量(吨)

锻件容器类锻件1、2、3级不锈钢1100≤6.5管座贯穿件、安全端、管座法兰等冶炼、锻造、热处理等根据锻件制造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按照确认的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进行制造,包括完成所有检验和试验项目,提供最终产品及质量证明文件沈阳市苏家屯区先锋街46号主要分包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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