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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四川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歌手蔡妍到四川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557号)


四川省文化厅:
  你厅川文[2009]112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广东省深圳市红鼓演出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歌手蔡妍,于2009年8月19日到四川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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