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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全国公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

  4. 建设目标
 
 力争利用2-3年的时间,通过完善公路网运行监测、协调管理和信息服务手段,开展相关数据资源的集成与系统建设,基本建成信息互通、协同高效的部省两级路网管理平台,实现对国家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路段、大型桥梁、长大隧道、大型互通式立交桥、收费站、治超站、服务区等重点监控目标的日常监测与监控,并集成公路交通安全信息,为路网协调管理、应急处置和出行服务提供支撑。力争在“十二五”初期,全国所有省(区、市)能够提供出行者满意的国家高速公路网出行信息服务,50%以上的省(区、市)能够提供较全面的国省干线公路出行信息服务,并在“十二五”末,建立较完善的路网监管、服务和应急处置体系。
  5. 平台体系
 
 部级路网管理平台与省级路网管理平台互联互通,遇有公路突发事件时,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规定的运行方式为应急处置提供服务,并与国务院应急平台进行信息交换和协调联动,实时接报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信息和现场图像。
  省级路网管理平台除满足向部级平台提供数据、视频信号以及与公路运行有关的信息外,还应实现与省级人民政府应急平台以及公安、气象、地震等其他部门应急平台间的信息互通与共享。
  6. 主要建设任务
 
 6.1 识别与确定路网运行重点监测目标
  对本地区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重要路段、大型桥梁、长大隧道、大型互通式立交桥、收费站、治超站、服务区等重点监控目标进行摸底排查,识别重大风险源及危险点段,提出危险源日常普查和监测网络工作机制,制定警情识别、监测、分级与报告制度。
  6.2 规划建设路网运行监测体系
  根据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管理的需求,按照满足基本需求、经济适用、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路网运行监测系统的布局和建设规划,并将现有的交通量检测、气象检测、视频监控、交通事件检测等设施设备资源纳入路网运行监测体系。
  6.3 建立长效运行机制
  制定完善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联动响应、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明确与现有公路养护、路政、收费、交调等系统间的接口规范要求;建立完善公路数据库、交通阻断、交通流量、公路气象、视频图像、应急资源等信息的采集、更新、交换与共享机制。
  6.4 开发建设路网管理与应急处置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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