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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家电下乡”市场等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二)贯彻落实《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方案》,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情况。包括:奶制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重点食品以及季节性、节日性食品的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农村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加大食品广告监管工作情况;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案件查办情况。
  (三)贯彻落实《全国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方案》,开展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包括:监督流通环节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经营者进行自查自纠情况;重点食品、重点区域和重点食品经营者集中检查情况;查处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以及违法销售食品添加剂情况;流通环节食品添加剂销售和使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情况。
  (四)贯彻落实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的通知》,加强农村市场监管,维护农村市场秩序、服务农村改革发展有关工作的情况。包括:农业生产资料以及农村家用电器、建材、装饰材料等重点商品专项执法检查情况;农村市场主体准入、农村商品交易行为监管、涉农商标与广告监管以及农村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等农村市场日常监管情况;违法案件查办情况;农村12315网络和"一会两站"建设等农村消费维权工作情况;农村市场监管制度建设情况;宣传与部门协作配合情况等。
  (五)各地贯彻落实商务部等9部门《关于开展打击借"家电下乡"等名义制售假劣产品专项整治的通知》以及总局《关于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深入开展"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包括:对家电、汽车、摩托车等产品下乡活动定点销售网点的管理,家电、汽车等商品二手市场监管,严厉打击以"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名义销售不合格和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强化农村商品市场主体准入、交易行为、质量监督检查等日常监管,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和扩大社会监督,加大消费维权工作力度等有关工作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取听取汇报、查看资料、组织座谈、现场检查以及明查暗访等方式,深入一线、深入基层,对专项整治及相关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和督查。
  (一)听取省级工商局工作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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