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印发《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家电下乡”市场等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工商消字〔2009〕2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总局各司(厅、局):
现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家电下乡"市场等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十月二十八日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和"家电下乡"市场等专项整治督查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扎实推进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和农村商品市场监管、家电下乡与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监管工作,进一步抓好以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为重点的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总局决定对全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加强市场监管有关文件,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整顿、流通环节打击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专项整治,开展农村商品市场专项整治以及"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市场专项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现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督查内容
(一)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
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以及《
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情况。包括:专门下发贯彻落实《
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章、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等文件的情况;组织开展学习、宣传、培训情况;制定食品流通许可证具体发放办法、发放食品流通许可证机构与人员以及食品流通许可证发放的情况;监督流通环节食品经营者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及记录制度的情况;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的情况;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等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建立健全部门协作机制情况;结合本地实际落实"八项制度"的情况等,以及发挥职能作用提升消费信心、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