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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四、时间要求
  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按照专项检查工作有关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负责,不走过场,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按期完成检查任务,确保检查效果和成果质量。

  联 系 人:王厚军 应伟平
  联系电话:010-63205197  63202205
  电子邮箱:njban@mwr.gov.cn

  附件:专项检查分组情况表

水利部办公厅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专项检查分组情况表

序号

牵头单位

参与单位

检查省(区、市)

备注

1

农水司

部领导、规计司、农水司、灌排中心

北京、江苏、福建

 

2

规计司

建管司、农水司

天津、山西、河北

 

3

建管司

防办、灌排中心

山东、河南、安徽

 

4

水保司

防办、灌排中心

甘肃、宁夏、陕西

 

5

农水司

水电局、灌排中心

广东、广西、海南

 

6

防 办

建管司、灌排中心

江西、湖南、湖北

 

7

水电局

规计司、农水司

重庆、贵州、云南

 

8

灌排中心

水保司、农水司

辽宁、四川、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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