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时间要求
2009年11月下旬至12月中旬。
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按照专项检查工作有关安排,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负责,不走过场,抓住重点和关键环节,按期完成检查任务,确保检查效果和成果质量。
联 系 人:王厚军 应伟平
联系电话:010-63205197 63202205
电子邮箱:njban@mwr.gov.cn
附件:专项检查分组情况表
水利部办公厅
二00九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件:
专项检查分组情况表
序号
| 牵头单位
| 参与单位
| 检查省(区、市)
|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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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农水司
| 部领导、规计司、农水司、灌排中心
| 北京、江苏、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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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规计司
| 建管司、农水司
| 天津、山西、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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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建管司
| 防办、灌排中心
| 山东、河南、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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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水保司
| 防办、灌排中心
| 甘肃、宁夏、陕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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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农水司
| 水电局、灌排中心
| 广东、广西、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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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防 办
| 建管司、灌排中心
| 江西、湖南、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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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水电局
| 规计司、农水司
| 重庆、贵州、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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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灌排中心
| 水保司、农水司
| 辽宁、四川、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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