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公告
(第1290号)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
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考核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我部考核,天津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等8个农作物种子检验机构具备对外开展农作物种子检验的基本条件和能力,批准为合格种子检验机构,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证书》,准许在批准的种子检验项目范围内使用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合格标志。
特此公告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农业部批准的农作物种子质量检验机构名单(第二批)
1.天津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机构名称
| 天津种子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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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单位
| 天津市种子管理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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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负责人
| 刘克祥、李文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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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 李文琴
| 联系电话
| 022-2845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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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和邮编
| 天津市河西区黑牛城道176号,3000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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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证书编号
| (农)中种检字(2009)第00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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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有效期
| 2014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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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项目范围
| 农作物种子净度、水分、发芽率、品种纯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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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签字人
| 李文琴、贺长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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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首次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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