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文物局关于召开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工作会议的通知
(文物督函〔2009〕135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计划单列市文物局(文化局)、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
为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监管与执法督察工作,我局定于12月4日至5日在河南省郑州市召开全国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工作会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人员
国家文物局局领导;公安部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中央有关部委代表;部分地方公安机关刑侦、消防部门负责人(另行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文管会)主要负责同志各1人;各省文物执法处(安全处)负责人各1人(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为市文化市场执法总队负责同志);计划单列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人各1人。
二、会议主题
总结近年来文物安全与执法督察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分析当前形势与突出问题,明确下一阶段工作任务与重点,与公安部共同动员、部署“全国重点地区打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全国文物消防安全大检查”。请北京、内蒙古、浙江、河南、湖北5省市准备大会发言材料(发言时间限15分钟)。
三、会议时间、地点
时间:2009年12月3日下午报到,4日正式会议,5日赴巩义实地参观考察,6日上午疏散。
会议地点:黄河迎宾馆(河南省郑州市迎宾路1号)
四、其他事项
(一)参会人员食宿由会议承担,交通费自理。
(二)参会人员请于11月23日前将报名回执表传真或发送电子邮件至国家文物局督察司。
联系人及电话:国家文物局督察司 郑丽娜、王大新
010-59881618,010-59881656(传真)
河南省文物局安全处 王向杰、马军旗
0371-63858168,0371-63850606(传真)
13663857660(王向杰),13526828118(马军旗)
电子邮箱:wdx1998@163.com
黄河迎宾馆总机电话:0371-66778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