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部政府网站主管部门负责制定联播频道建设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组织协调有关工作,通报联播频道共建情况等;
2.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属单位网站管理部门负责按要求组织信息报送,并做好报送信息内容的审核,确保信息内容准确,严禁报送涉密信息;
3.部政府网站维护管理部门具体承担联播频道日常维护管理以及技术支持工作;按照要求采集发布有关信息并对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属单位报送信息进行筛选发布。
三、信息采编及报送要求
1.信息采编和报送要符合《
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交通部政府网站管理办法》等法规和文件的要求,认真履行信息上网审核程序,确保信息的安全性、时效性、准确性和权威性,并防止涉密信息上网。
2.采编和报送信息应做到内容翔实、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语言简练、数据准确。
3. 对于转载自其它媒体的信息,应保持信息的完整性,并在报送时注明信息来源。
4.发布文字信息应执行部政府网站信息采编操作要求,既将文字内容复制到记事本中进行编辑,在每段首空两格(全角字符),然后再复制到内容管理平台正文栏中,以保持信息字体大小、颜色以及段落间距等格式的统一;信息采用的图片宽度应小于650像素。
5.地方交通运输部门报送的信息应在标题前增加“[地方简称]”(如“[北京]……”),部直属单位报送的信息应在标题前增加“[单位简称]”(如“[长航局]……”);信息内容中应对地域及单位进行准确的表述,避免出现“我(本)省”、“我厅”、“我局”等容易混淆的代词。
6.各单位报送的信息经部政府网站工作部定时筛选后发布,对于重要内容可随时联系网站值班人员立即发布。
7.各单位通过部政府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完成信息报送。各单位应明确负责信息报送工作的部门及具体操作人员,并于11月27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部政府网站工作部。网站工作部将据此为操作人员开设系统使用账号,提供系统使用操作手册。
8.各单位信息报送人员要严格按规定使用网站内容管理平台,加强所用计算机系统和网络的信息安全防护措施,严防泄露系统用户名及口令。
四、联播频道嵌入方式
联播频道由部政府网站统一建设和发布,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和部属单位应根据本单位网站实际情况,在网站首页面加入相应的JS(javascript)代码,并调整代码中有关参数,确定嵌入的具体位置和大小,以保持首页总体风格和布局的一致性。有关JS代码内容及具体操作方法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