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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全国交通政府网站信息联播频道建设工作的通知

  三、工作进度

  2009年11月20日至27日进行联播频道的部署及调试,11月30日试开通。

  请各单位按照《全国交通政府网站信息联播频道建设方案》要求做好联播频道试开通的前期准备工作,明确负责联播频道信息报送工作的部门及具体操作人员,并于11月27日前将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部政府网站工作部。工作中如遇问题,请及时与部政府网站工作部联系。

  联系人:刘欣欣,电话:010-65292327,电子邮件:liuxx@mot.gov.cn;江培峰,电话:010-65292328,电子邮件:jiangpf@mot.gov.cn;部政府网站工作部值班电话:13717793170。

  附件:
  全国交通政府网站信息联播频道建设方案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附件:
  全国交通政府网站信息联播频道建设方案

  为有效整合交通运输行业政府网站信息资源,充分发挥部和交通系统政府网站整体优势,宣传交通运输工作所取得的成就,方便社会公众了解行业发展状况,为交通运输发展营造良好网上舆论氛围,促进行业政府网站信息共享,部决定依托部政府网站和地方交通运输部门网站,建设反映全行业动态的综合信息服务频道--“全国交通政府网站信息联播频道”(以下简称“联播频道”)。
  一、联播频道信息范围
  1.交通运输行业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国家重点交通建设工程项目相关情况;
  2.国家、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地交通运输厅(局、委)领导对交通运输工作做出的重大决策、重要指示;
  3.各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和部重大决策、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部署的相关情况;
  4.交通运输管理和服务的新举措、新进展、新成绩;
  5.交通运输领域社会公众所关心的热点问题;
  6.交通运输行业建设和发展取得的重大成就;
  7.重点专题专栏、政策解读和在线访谈等。
  二、联播频道建设模式
  联播频道采用共建模式,由部统一建设、管理和维护,信息由部政府网站采集和地方交通运输部门及部属单位网站提供,先期在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和长江航务管理局开展试点工作。具体分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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