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部公告
(2009年第62号)
根据原国家环保总局和原国家经贸委、原外经贸部发布的《禁止未达到排污标准的企业生产、出口柠檬酸产品》公告(二〇〇二年第92号)以及商务部2008年第56号公告的规定,经各企业所在省(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检查和中国发酵工业协会组织专家现场核查,下列柠檬酸(盐)生产企业达到环保要求:
一、山西省
(一)山西华康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柠檬酸盐)
二、江苏省
(二)宜兴协联生物化学有限公司(柠檬酸、柠檬酸盐)
(三)江苏歌得诺贝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柠檬酸)
(四)宜兴市振奋药用化工有限公司(外购柠檬酸生产柠檬酸盐)
(五)连云港格兰特化工有限公司(外购柠檬酸生产柠檬酸盐)
(六)南通市飞宇精细化学品有限公司(外购柠檬酸生产柠檬酸盐)
(七)江苏雷蒙化工科技有限公司(外购柠檬酸生产柠檬酸酯)
三、安徽省
(八)安徽丰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柠檬酸、柠檬酸盐)(蚌埠和马鞍山两个生产基地)
四、山东省
(九)青岛扶桑精制加工有限公司(柠檬酸、柠檬酸盐)
(十)日照金禾集团生化有限公司(柠檬酸、柠檬酸盐)(日照和莒县两个生产基地)
(十一)山东柠檬生化有限公司(柠檬酸)
(十二)潍坊英轩实业有限公司(柠檬酸)
(十三)莱芜泰禾生化有限公司(柠檬酸盐)
(十四)嘉利(青岛)食品添加剂有限公司(外购柠檬酸精制柠檬酸)
(十五)莒县宏德柠檬酸有限公司(外购柠檬酸生产柠檬酸盐)
(十六)蓬莱市海洋生物有限公司(外购柠檬酸生产柠檬酸盐)
(十七)山东宏仕德化工有限公司(外购柠檬酸生产柠檬酸盐)
五、湖北省
(十八)黄石兴华生化有限公司(柠檬酸、柠檬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