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1156号)


光大永明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和修改章程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批准你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2亿元变更为14.994亿元。

  二、核准你公司将章程第6.1款、第6.2款修改为:

  6.1 注册资本

  6.1.1合资公司的最初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000元。2003年8月28日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500,000,000元。2006年12月31日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600,000,000元。2007年5月14日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900,000,000元。2008年11月5日注册资本增至人民币1,200,000,000元,再次增资后的注册资本将为人民币1,499,400,000元。增加的注册资本以下称作“增资”。

  6.2 对注册资本的出资

  6.2.1中国光大对最初注册资本的出资额为人民币100,000,000元。中国光大对增资的出资额累计为人民币649,700,000元。中国光大累计的出资额为人民币749,700,000元,占注册资本的50%。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