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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北方采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验收办法》的通知

  (五)气象修正系数
  某地区能耗的气象修正系数(%)=该地区的标准度日数/该地区对应采暖季的度日数
  注:(1)各地区的标准度日数参见《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JGJ26-95)。
  (2)各地区对应采暖季的度日数由所在城市气象部门提供。
  (六)热环境修正系数
  1.对于改造前进行了建筑热环境测试的项目,计算公式如下:
  热环境修正系数(%)=(改造后室内的平均温度-该地区的采暖室外平均温度)/(改造前室内的平均温度-该地区的采暖室外平均温度)
  注:各地区对应的采暖室外平均温度由所在城市气象部门提供。
  2.对于改造前未进行建筑热环境测试的项目,参照用户满意度调查结果。根据用户对改造后室内热环境的满意程度,即“不满意”、“较满意”、“满意”、“非常满意”四档,各档对应的分值分别为0.8、1、1.1、1.2,计算公式如下:
  热环境修正系数(%)=∑(分值×对应档的实际统计人数)/调查总人数

  附件2:
  附表1:
  2008年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项目备案表

  填报单位: 财政、建设主管部门 (联合盖章)
编号项目所在城市 (区、县)项目名称改造面积 (平方米)改造内容项目投资(万元)
合计中央财政奖励资金(万元)地方财政配套资金(万元)自筹及其他(万元)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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