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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临床科研培训会议的通知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召开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临床科研培训会议的通知
(国中医药科函〔2009〕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中医处,中国中医科学院,北京中医药大学,中日友好医院,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中医药应对新发突发传染病防治科研体系建设,推进2009年行业科研专项项目实施,提高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等新发突发传染病临床科研能力,我局甲型H1N1流感防治专家委员会和我司定于2009年11月下旬在北京召开中医药防治甲型H1N1流感临床科研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
  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推荐申报的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主任、副主任和技术骨干共3名;
  2、重点研究室申报单位和联合申报单位相关管理人员各1名;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管理局,卫生厅中医处有关负责人1名。
  二、培训内容:
  1、介绍中医药应对甲型H1N1流感临床救治及科学研究总体情况;
  2、介绍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诊疗方案及其应用;
  3、介绍甲型H1N1流感危重症核心病机及辩证论治;
  4、介绍卫气营血辩证纲要及临床应用;
  5、介绍国际科学研讨会甲型H1N1流感中医药临床研究报告;
  6、介绍2009年中医药行业科研专项总体实施方案;
  7、介绍甲型H1N1流感轻症及重症中医药临床研究方案;
  8、介绍中医药防治传染病重点研究室建设经验。
  三、会议安排
  1、时间 :2009年11月26日-27日(周四-周五),京外参会人员请于25日下午报到,北京参会人员请于26日8:30前报到。
  2、地点:北京飞天大厦 (地址:北京市崇文区广渠门外南街5号,电话:010-67778000)
  四、有关说明:
  1、培训会议列为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考试合格后将授予国家级中医药继续教育Ⅰ类学分4分。
  2、会议不收取会务费,京外人员食宿费用由会议负责;京内人员不安排住宿,餐费由会议负责;交通等其他费用请回本单位报销。
  3、请你们汇总本地区(单位)参会人员名单后,将培训回执于11月23日(周一)之前传真至我司(010-65930673);将各重点研究室基本情况调查表经所在单位审核盖章后,报到时提交会务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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