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资格初审于2009年11月25日17时前结束,如未在规定时间上报,招标委员会将不予受理。初审材料由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和招标办公室备案,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同时向有关招标办公室提供新增合格企业2006-2008年有关产品(甘草及其制品为2007年-2009年8月)出口供货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和代理出口证明(复印件)。
(二)资格复审
1. 有关招标办公室负责对企业投标资格进行复审。
2. 各地商务主管部门须将通过资格初审的合格企业名单及有关数据、材料送招标办公室复审。
3. 有关招标办公室将复审结果于2009年12月1日前报招标委员会审定。
4. 招标委员会对上述复审材料进行审定后,发布招标公告。
(三)其他事项
为保证招标商品数据的准确性,商务部招标委员会责成有关招标办公室对各招标商品生产企业供货业绩进行审核,有关企业须参加有关招标办公室组织的出口供货业绩网上核查,具体办法由有关招标办公室另行通知。
为保证复审合格企业顺利投标,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将具备投标资格的企业信息提交至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心。有关投标网络问题请及时咨询商务部电子商务中心。
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详见《
出口商品配额招标办法》和《
工业品出口配额招标实施细则》中的有关规定。
附件:1. 招标商品海关税号
2. 申请投标企业资格申请表
3. 投标企业资格情况统计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二〇〇九年十一月十八日
附件1:
招标商品海关税号
序号
| 商品名称
| 海关编码
| 商品解释
|
1
| 碳化硅
| 28492000
| 碳化硅
|
38249090.10
| 粗制碳化硅,其中碳化硅含量大于15%(按重量计)
|
2
| 滑石块(粉)
| 25261020
| 未破碎及未研粉的滑石
|
25262020.01
| 滑石粉
|
25262020.90
| 已破碎或已研粉的其他天然滑石
|
38249091
| 按重量计含滑石50%以上的混合物
|
3
| 轻(重)烧镁
| 25191000
| 天然碳酸镁(菱镁矿)
|
25199010
| 熔凝镁氧矿(电熔镁、包括喷补料)
|
25199020
| 烧结镁氧矿(重烧镁、包括喷补料)
|
25199030
| 碱烧镁(轻烧镁)
|
25199099.10
| 其他氧化镁含量在70%以上的矿产品
|
25309099.10
| 废镁砖
|
25309099.91
| 其他品目未列名氧化镁含量在70%及以上的矿产品
|
4
| 矾土
| 25083000
| 耐火粘土(包括矾土、焦宝石及其他耐火粘土)
|
26060000
| 铝矿砂及其精矿
|
5
| 甘草及甘草制品
| 1211903600
| 鲜或干的甘草(不论是否切割,压碎或研磨成粉)
|
13021200
| 甘草液汁及浸膏
|
29389090.10
| 甘草酸粉
|
29389090.20
| 甘草酸盐类
|
29389090.30
| 甘草次酸及其衍生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