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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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894号文核准,2009年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定于2009年11月4日至11月5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面向投资者公开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将仅通过深交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挂牌交易,除此之外不在集中竞价系统和其他任何场所交易。
二、本期债券发行总额不超过9亿元,其中网上发行预设规模为8.7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双向回拨机制。
三、本期债券为5年期固定利率债券,计息时间为2009年11月4日至2014年11月4日,票面利率8.5%,在债券存续期内固定不变,采取单利按年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四、公众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份额。网上认购代码为“101699”,证券简称为“09亿城债”,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2013。
五、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以50万元面值即500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5000张的整数倍,允许重复认购;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六、公众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本期债券网上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七、有关本期债券的其他信息详见有关媒体刊载的《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和《2009年亿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发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