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2009年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上网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9〕916号文、974号文核准,2009年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9泛海债)、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09宏润债)定于2009年11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面向投资者公开发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09泛海债发行总额32亿元,其中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3.2亿元;09宏润债发行总额5亿元,其中网上发行规模预设为2亿元。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发行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二、09泛海债、09宏润债期限均为5年,计息期限均为2009年11月13日至2014年11月13日,采取单利按年计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三、公众投资者可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认购上述两期债券网上发行份额。09泛海债网上认购代码为“101697”,证券简称为“09泛海债”,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2015;09宏润债网上认购代码为“101698”,证券简称为“09宏润债”,发行完毕后,认购代码转换为上市交易代码112016。

  四、在发行期内,深交所交易系统从上午9︰15开始接受认购委托,按报盘认购“时间优先”的原则确认成交。

  认购上述两期债券上网发行份额的投资者须持有深圳A股证券账户,通过证券营业部报盘认购,以1,000元面值即10张为一个认购单位,认购数量必须是10张的整数倍,允许重复认购;认购价格为每张100元,认购价格高于或低于100元的认购委托,深交所交易系统均视为非法委托而予以撤单。

  五、公众投资者在网上发行期内通过证券营业部认购上述两期债券上网发行份额不需缴纳佣金,深交所亦不向会员单位收取经手费。

  六、有关上述两期债券的其他信息详见有关媒体刊载的《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09年泛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09年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