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北京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09]1176号)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17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41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演圣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王力宏,于2009年7月14日至16日来华,期间7月1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督促演出地县(区)级文化行政部门于演出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安全合格证明,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