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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北京演出的批复(文市函[2009]1176号)

文化部关于同意美籍歌手王力宏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176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414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中演圣大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美籍华人歌手王力宏,于2009年7月14日至16日来华,期间7月15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请你局督促演出地县(区)级文化行政部门于演出前核验临时搭建舞台、看台等安全合格证明,并做好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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