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深圳市国众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的批复
(保监中介〔2009〕1145号)
黄西勤、江建华:
你们提交的关于深圳市国众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设立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批准设立深圳市国众联保险公估有限公司。
二、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万元。其中黄西勤出资140万元,出资比例为70%;江建华出资60万元,出资比例为30%。
三、公司业务经营区域: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辖区(不含港、澳、台)。
四、公司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2019号东乐大厦1003室。
五、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保险标的承保前的检验、估价及风险评估;
(二)对保险标的出险后的查勘、检验、估损及理算;
(三)经中国保监会批准的其他业务。
六、核准黄西勤的执行董事任职资格,核准江建华的总经理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