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信利再保险美国公司和信利保险有限公司筹建财产保险公司的批复
(保监国际〔2009〕1144号)
信利再保险美国公司、信利保险有限公司:
你们双方共同提交的关于在华筹建财产保险公司的申请材料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保险公司管理条例》及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批准信利再保险美国公司和信利保险有限公司在华筹建一家财产保险公司。
二、信利再保险美国公司和信利保险有限公司组成筹建组,负责具体筹建事宜,筹建期为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