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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到江苏苏州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到江苏苏州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1145号)
江苏省文化厅:
你厅苏文市(外)[2009]215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江苏省苏州市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邀请马来西亚歌手陈庆祥,于2009年6月26日至27 日到江苏苏州演出。
请严格按照《
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
》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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