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清理结果的通知
(劳社部发[2007]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按照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要求,根据《
立法法》规定和国务院工作安排,我部对现行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进行了全面清理。经清理,废止了7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拟修订5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确认有效52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现将规章清理结果予以公布。
附件: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清理情况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七年十一月二十一日
附件:
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清理情况表
(一)已废止的劳动和社会保障规章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