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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维也纳爱乐乐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维也纳爱乐乐团到上海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855号)


上海市文化广播影视管理局:
  你局沪文广影视[2009]67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联艺环球文化传媒有限公司邀请维也纳爱乐乐团一行130人,于2009年9月27日到上海演出。
  请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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