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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震局关于印发《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1、上级主管单位:指单位的直接上级主管部门,按隶属关系填写(如企业性质为股份制企业,此栏可不填写);
  2、单位成立时间:指申请单位最初成立时的时间。如单位发生名称、资质等级变化等情况时,仍按最初成立时间填写,并将该变化情况在《申请单位简介》中说明;
  3、单位注册时间:是指现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发证时间;
  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记号)、注册(开办)资金等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标注内容填写;
  5、专业技术人员指和申请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人员(含注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

单 位 专 业 技 术 人 员

序号

姓 名

年龄

学 历

毕业时间/院校/所学专业

身份证号码

安评师资格证书等级

专业

职称

从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情况

 

 

 

 

 

 

 

 

 

 

 

 

 

 

 

 

 

 

 

 

 

 

 

 

 

 

 

 

 

 

 

 

 

 

 

 

 

 

 

 

 

 

 

 

 

 

 

 

 

 

 

 

 

 

 

 

 

 

 

 

 

 

 

 

 

 

 

 

 

 

 

 

 

 

 

 

 

 

 

 

 

 

 

 

 

 

 

 

 

 

 

 

 

 

 

 

 

 

 

 

 

 

 

 

 

 

 

 

 

 

 

 

 

 

 

 

 

 

 

 


  注:1、本表按取得一级安评师资格,取得二级安评师资格、高级技术职称、中级技术职称、初级技术职称的顺序填写;
  2、毕业时间/院校/所学专业按填写最高学历填写;
  3、专业一栏,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师填写资格证书中注明的专业,其他人员填写现从事的专业;
  4、本表可复制加页。

单 位 自 有 科 研 设 备

设备及仪器名称

型号/产地/出厂日期

数 量

(台)

主要性能描述

价值(万元)

原值

净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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