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中信国安集团公司要约收购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858号)
中信国安集团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信国安集团公司关于豁免要约收购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35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以现金认购中信国安葡萄酒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增持该公司600,000,000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该公司775,678,100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2.47%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