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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774号)
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变更的申请报告》(东证〔2008〕331号)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证券法
》、《
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
》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
核准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依法受让你公司100,000,000元股权(占出资总额6.67%)。
二、
核准苏州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你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资格。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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