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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唱组合SUPER JUNIOR-M、新加坡艺人蔡健雅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化部关于同意韩国演唱组合SUPER JUNIOR-M、新加坡艺人蔡健雅到北京演出的批复
(文市函〔2009〕591号)


北京市文化局:
  你局京文外发[2009]230号请示收悉。
  经研究,同意北京城乡行文化艺术有限公司邀请韩国演唱组合SUPER JUNIOR-M一行5人(其中1人为加拿大籍)、新加坡艺人蔡健雅,于2009年4月30日到北京演出。
  请举办单位严格按照《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组织演出,并依法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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