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关于对海尔集团公司技术中心等50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授奖的决定
(发改高技[2009]2806号)
各有关企业: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在有关部门和地方的大力支持配合下,按照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部署,以企业技术中心为核心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为突破经济建设中的重大技术瓶颈,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紧密结合,提升我国的整体创新能力做出了突出贡献。
为进一步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使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在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保障国家安全和经济发展中发挥更大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决定对2007年、2009年两次评价平均得分前50名的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进行表彰,授予“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成就奖”。
希望被表彰的企业技术中心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总结技术中心建设的经验,不断开拓进取,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加大自主创新力度,为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振兴,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提升国家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授奖企业技术中心名单
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 技 部
财 政 部
海 关 总 署
税 务 总 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二十三日
附件: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成就奖授奖名单
1
海尔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2
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3
太原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4
首钢总公司技术中心
5
天津渤海化工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6
万向集团技术中心
7
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8
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
9
武汉钢铁(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0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1
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技术中心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