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支付2005年记账式(四期)等国债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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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记账式(四期)、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将于2009年11月1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本期国债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5年记账式(四期)国债证券代码“100504”,证券简称“国债0504”,是2005年5月发行的20年期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为4.11%,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2.055元。
2005年记账式(十二期)国债证券代码“100512”,证券简称“国债0512”,是2005年11月发行的15年期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为3.65%,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825元。
2006年记账式(十九期)国债证券代码“100619”,证券简称“国债0619”,是2006年11月发行的15年期固定利率国债,票面利率为3.27%,每年付息二次,每百元面值国债本次可获利息1.635元。
二、本所从11月6日起至11月16日停办本期国债的转托管及调账业务。
三、上述国债付息债权登记日为11月13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国债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11月16日除息交易,并仅在当日分别采用提示性简称“XD国0504”、“XD国0512”、“XD国0619”以示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