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公告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并豁免其要约收购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888号)
中国煤炭科工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和《关于豁免要约收购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义务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我会对你公司公告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无异议。
二、核准豁免你公司因国有资产行政划转而持有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17,425,706股,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417,425,706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61.90%的股份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