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豁免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义务的批复
(证监许可〔2009〕1019号)
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山西煤炭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事宜之申请报告》及相关文件收悉。根据《
公司法》、《
证券法》、《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56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豁免你公司因以资产认购中油吉林化建工程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而增持该公司450,000,000股股份,导致合计持有该公司569,266,215股股份,约占该公司总股本的75.90%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