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资本保证金处置的批复
(保监财会〔2009〕1116号)
美国友邦保险有限公司东莞支公司:
你公司《关于资本保证金处置的请示》(莞友邦〔2009〕090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将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东莞新城支行的人民币300万元定期存款指定为资本保证金存款(证实书号为:粤A00027381)。
二、同意你公司变更存放于中国工商银行东莞新城支行的人民币135万元和165万元两笔资本保证金存款的性质,以上两笔存款不再作为资本保证金存款,可由你公司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