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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技术部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原则上为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新注册机构应附验资报告
  (4)附件目录
  (5)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2. 装订要求
  (1)申报材料统一使用A4纸打印和复印。
  (2)全部申报材料应按要求的装订顺序装订。
  (3)申报书的封面作为首页装订。建议增加书脊内容:项目名称和申报渠道。
  (4)不允许使用文件夹装订。
  (四)有关要求。
  1. 报送材料应按有关规定逐级申报。
  2. 填写申报书前,应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务必完整、准确、有效。
  3. 附加材料要有针对性,不要提交与申报项目或企业无关的材料,同时注意提供材料的时效性。
  4. 须在规定的栏目内签字、盖章后再报送材料。
  四、联系方式及技术咨询
  1.纸质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复兴路12号C座3层北京3823信箱,科技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中心项目受理处,邮政编码:100038。
  2. 联系电话:
  (1)受理咨询
  科技部高新司:010-58881566,58881565。
  科技部火炬中心:010-63923533、63923525、63923522。
  (2)软件及网上申报咨询
  科技部火炬中心:010-63923599。
  科技部信息中心:010-51292636、68522908(传真)。

  附件3:
关于组织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
备选项目的申报要求

  按照落实《国务院关于发挥科技支撑作用 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意见》的要求,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引导和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新产品研制、开发与推广,激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与产品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为促进产业调整与振兴,实现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惠民生的目标提供科技支撑。为切实做好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组织工作,现提出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的申报要求:
  一、支持重点
  优先支持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优先支持与863计划、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相关的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科研单位、高校联合开展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
  1.注重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新产品开发。
  2.围绕电子信息、钢铁、纺织、轻工以及装备制造等重点振兴产业,重点支持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显著带动和拉动效应的新产品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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