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机械化管理司关于开展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自查的紧急通知
(农机产[2009]1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农机管理局(办公室),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机局、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农机局,广东省农垦总局:
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强农惠农政策的重要内容,对于推进农业机械化、建设现代农业,扩大农村消费、拉动农机工业发展、有效应对全球金融危机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实施,确保政策实惠不折不扣地落实到农民手中,按照国务院领导指示和农业部领导的要求,请各省(区、市)对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情况进行自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自查内容
1.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成效。各地落实2009年补贴政策取得的成效,重点包括提高农机装备水平,改善农机装备结构,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增强农业综合生产能力;调动农民购置和使用农业机械,扩大农村消费,振兴农机工业,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带动农机服务业及相关产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
2.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经验。各地贯彻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和农业部常务会议的要求,严格执行农财两部购机补贴资金管理办法、2009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方案和各省(区、市)资金使用方案,推进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落实的工作经验、有效措施和长效机制等。
3.执行农机购置补贴政策规定的情况。各地严格执行国务院“三个禁止”,认真落实“五制”,切实做到“八个不得”的情况,重点自查严禁借国家扩大农机具购置补贴之际乱涨价和向企业和农民乱收费的问题,具体包括:入选补贴目录农机产品履行价格承诺情况,是否存在补贴机具销售价高于2008年的价格,补贴机具价格高于该地区同期市场价问题。是否向购机农民乱收费和强行推荐产品,补贴申请确定、补贴对象公示、补贴协议签订、补贴机具登记监管、协调服务、档案管理等关键环节是否按规定执行。对补贴政策宣传和补贴目录公开情况,农民知晓和咨询补贴政策途径等。
4.农机购置补贴资金使用和结算情况。落实财政部、
农业部《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有效、规范使用补贴资金,主要包括补贴资金的拨付时间、程序、补贴重点、补贴种类数量、补贴标准,补贴资金结算步骤和结算进度的安排和落实情况;检查是否存在挤占、截留、挪用补贴资金以及暗箱操作、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等违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