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中央关于在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意见
(中青发[2009]11号 2009年10月13日)
认真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首要政治任务。根据中央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关于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的有关要求,落实团中央常委会《
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加强团的自身建设的决议》的部署,现就在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中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各级团组织一定要牢固树立围绕党的中心工作、借助党的工作力量推动共青团工作的意识。当前,就是要紧紧抓住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以改革创新精神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进行深入研究、作出明确部署的重大机遇,紧紧抓住第三批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正在乡(镇)村,街道、社区,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校,基层医疗卫生单位,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等基层单位深入广泛开展的重要契机,发挥好团中央作为第三批学习实践活动相关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能,围绕团十六大以来全团一直在全力推进的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任务,在前期工作部署的基础上,着力深化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积极探索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组织格局必须服从和服务于政治目标。当前,团的基层组织总体上是健全的,但与胡锦涛总书记提出的“两个全体青年”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多不适应的地方。特别是在乡镇、街道一级,还比较普遍地存在团的组织缺乏活力、联系青年的渠道比较单一等问题。针对这一现状,要积极创新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探索调整乡镇、街道团的领导班子结构,采取编制内与编制外相结合的方式,注意把那些热爱党、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有热情、有一定影响力的青年代表特别是青年能人吸收充实到乡镇、街道团的领导班子中来,以达到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团的委员会作用,更好地联系凝聚青年、更好地协调整合社会资源的目的。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并不等同于建设党的青年工作委员会等协调机构,而是共青团扩大基层组织覆盖面、增强基层工作活力的制度性安排。各地团组织要积极推进乡镇、街道团的组织格局创新试点工作,争取半年内每个地市级团委分别抓好区域内2-3个乡镇和街道的试点工作。在此基础上总结推广,力争用3-5年时间把共青团工作的桥头堡从目前的县、区推进到乡镇、街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