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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组织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等关于印发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部际协调机制工作方案及议事规则的通知


     王明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市场发展处处长

     朱迎共青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招募培训处处长

  附件2:
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
工作部际协调机制议事规则

  一、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部际协调机制(以下简称协调机制)是在就业工作部际联席会框架下,为统筹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专门项目的实施而建立的协调、会商机制。

  二、协调机制旨在加强各项目实施工作的沟通,及时掌握各项目实施情况,分析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研究提出统筹解决的政策措施,推动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协调机制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会议成员单位包括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共青团中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为牵头单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主管副部长任召集人,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司局级干部为协调小组成员。

  四、协调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力资源市场司,设主任一名;各成员单位相关部门一位处级干部为办公室成员。

  五、协调会议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由召集人主持召开,协调小组成员及办公室成员参加。确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

  (一)学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就业与服务文件精神和重要指示;

  (二)各项目牵头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

  (三)讨论确定年度项目统筹实施工作计划和有关工作安排;

  (四)分析项目统筹实施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政策措施和建议;

  (五)其他需协调会议研究的事项。

  六、协调小组办公室会议一般在协调会议前一周召开,办公室成员参加。确因工作需要,可以随时召开。主要任务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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