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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通知(2009)


  7.1发行人及其董事违反本规则有关规定的,本所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下列处理:

  (一)责令改正;

  (二)内部批评;

  (三)在指定报刊上公开谴责;

  (四)报证监会查处。

  7.2上市推荐人违反本规则有关规定的,本所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下列处理:

  (一)责令改正;

  (二)内部批评;

  (三)在指定报刊上公开谴责;

  (四)取消上市推荐人资格;

  (五)报证监会查处。

第八章 附则


  8.1本规则由本所修改和解释。

  8.2本规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债券上市申报材料内容与格式

  2.上市公告书的格式与内容要求

  附件1
债券上市申报材料内容与格式

  一、上市申报材料的纸张、封面与份数

  (一)纸张

  应采用规格为209×295毫米的纸张(相当于A4纸张规格)。

  (二)封面

  1、标有“××债券上市申请材料”字样;

  2、债券发行人名称。

  (三) 份数

  发行人向本所提交申请材料二份,其中一份为原件。

  二、上市申请材料目录

  (一)债券上市申请书;

  (二)有权部门批准债券发行的文件;

  (三)同意债券上市的决议;

  (四)债券上市推荐书;

  (五)公司章程;

  (六)公司营业执照;

  (七)债券募集办法、发行公告及发行情况报告;

  (八)债券资信评级报告及跟踪评级安排说明;

  (九)债券实际募集数额的相关证明文件;

  (十)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见附件2);

  (十一)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十二)担保人近三年资信情况与担保协议(如有);

  (十三)发行人最近三年是否存在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的说明;

  (十四)债券持有人名册及债券托管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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