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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我部负责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和证书查询的管理工作,我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以下简称“部鉴定中心”)负责全国联网证书查询平台具体建设工作。我部通过www.osta.org.cn和www.cettic.cn两个网站向社会提供统一查询界面。各地、各行业(企业)负责本地区、本行业(企业)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

  发证机关要确保向社会提供的证书数据真实、完整、安全。证书查询系统执行统一的技术标准,证书数据采集使用考务管理系统生成JDX文件直接入库,使用其他系统(软件)采集证书数据的,需按照证书数据采集表(见附件2)的字段内容,生成EXCEL或DBF文件整理入库。各地、各试点行业(企业)在做好历史数据采集整理工作的同时,应保证新增证书数据及时入库。

  为做好证书查询系统的联络工作,各地区、各试点行业(企业)须确定一名专职的信息化管理员(推荐表见附件3),并于5月1日前报部鉴定中心。

  四、近期工作安排

  (一)各地区、各试点行业(企业)在今年10月31日前,实现2008年1月1日以后的证书数据能够上网,并逐步将2008年1月1日以前的证书数据分批整理入库。

  (二)今年年底,部鉴定中心将对证书查询系统建设情况进行总结,根据工作进展情况,制定下一年的工作计划。

  五、联系方式

  证书查询系统建设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部鉴定中心联系。

  联 系 人:白京 朱景辉

  联系电话:010-84661148、84661152

  传 真:010-84661149、84661150

  附件:1.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管理办法(试行)

  2.职业资格证书数据采集表

  3.信息化管理员推荐表

二○○九年四月十三日

  附件1:
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有效防止和打击假冒职业资格证书行为,维护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证书管理,规范证书网上查询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职业资格证书是指根据《职业资格证书规定》,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原劳动社会保障部门)和行业(企业)职业技能鉴定机构鉴定考核,由相应行政部门核发的职业技能等级水平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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