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职业资格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
(人社厅发[2009]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劳动保障)厅(局),国务院有关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相关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07〕73号)精神,加大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证书”)管理力度,更好地服务于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我部决定建立全国联网的证书查询系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全国联网证书查询系统的重要性
证书查询系统是基于计算机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实现证书信息共享与动态管理的重要工具。建立全国联网的证书查询系统,有利于提高证书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利于更好地发挥证书作为人力资源市场通行证的作用,同时对于提高证书权威性,保障职业技能鉴定健康有序发展和促进就业都有着重要意义。
二、明确建立全国联网证书查询系统的目标任务
2009年底之前,推动部分地方建立证书查询系统,初步完成证书查询全国联网工作,实现2008年及以后获得的证书网上查询。在部分行业(企业)开展证书查询系统建设试点工作。
2009--2011年三年内,推动全国各地完成证书查询系统的建设工作,完成大部分行业证书查询系统的建设工作。建成覆盖所有地方和大部分行业(企业)的证书网上查询服务系统。
三、认真做好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
各地、各行业(企业)要高度重视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认真做好本地区、本行业(企业)证书查询系统建设,积极配合我部做好证书查询系统全国联网工作。
为做好证书查询系统建设,规范证书网上查询工作,我部组织制定了《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各地、各行业(企业)在开展证书查询系统建设工作时,要严格按照《职业资格证书网上查询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要求,确保工作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