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把好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录用招聘审批关。要抓紧制定税务等部门接收人员的具体实施方案,提前筹划,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确保人员安置工作稳妥有序进行。要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监督和检查,一经发现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违反考试录用招聘工作及公务员管理纪律的要严肃处理,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成品油税费改革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地要严密关注社会舆论,针对改革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前做好应对预案,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原则上在年底前完成考试录用招聘等相关工作。在工作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税务总局和国家公务员局反映。
附件:1.《在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中考试录用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实施方案》
2.《在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中招聘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二00九年六月十五日
附件1
在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中考试录用
国家税务局系统公务员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人员安置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9]9号)要求和
公务员法等有关规定,为确保国家税务局系统在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此次招考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关于完善公务员制度的有关精神,坚持依法考录、科学考录、公平考录,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科学合理地做好国家税务局系统从在编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的各项工作。
二、实施步骤
此次招考工作,分为制定录用计划、发布招考简章、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公示、备案8个步骤。
(一)制定录用计划
录用计划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编制,包括录用计划数、招考职位、职位资格条件、计划录用人数与面试人选的比例(均按1:2确定)等内容。
各省级国家税务局设置的招考职位应尽可能涵盖本省份的县(区)。
(二)发布招考简章
录用计划经国家税务总局审核后报国家公务员局审定。国家公务员局和交通运输部向各省级交通运输部门发布招考简章及考试大纲。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报考人员范围为由省级机构编制部门会同省级财政、交通运输、人事、税务主管部门核定的2008年12月1日 (不含)前在编的公路养路费征稽管理人员。报考人员同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