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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

卫生部关于在公立医院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意见
(卫医管发﹝2009﹞9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工作部署,为了有针对性地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问题,改善医院系统服务功能,方便群众就医,在总结各地、各医院工作经验和借鉴学习国内外技术服务行业先进服务方式的基础上,决定在公立医院率先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提出以下意见:
  一、提高对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认识
  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公立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开展医疗服务的重要改革措施,对于方便群众就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在公立医院率先施行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有利于患者进行就医咨询,提前安排就医计划,减少候诊时间,也有利于医院提升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和医疗质量,降低医疗安全风险。积极推进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医院科学管理的重要举措,是坚持以病人为中心,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内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公立医院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预约诊疗服务工作的认识,把这项工作精心组织实施好。2009年11月开始,公立医院中的所有三级医院都要开展预约诊疗服务,二级医院也要逐步开展这项工作。
  二、积极推动公立医院开展预约诊疗工作
  (一)定期更新门诊诊疗科目信息。医院要根据院务公开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定期公布并及时更新门诊诊疗科目、医务人员的专业特长和出诊时间,及时公布节假日的值班安排,以方便群众选择预约和就诊。医院应每季度更新一次门诊诊疗科目,每月更新一次医务人员出诊时间和专业。出诊安排一经确定,原则上在一周时间内不作变动。
  (二)改进预约诊疗服务的组织实施方式。要将预约诊疗服务工作作为医务管理的重要内容,与病案管理工作结合起来,逐步运用信息技术,为病人提供优质预约服务。在起始阶段,可以以医院为单位组织实施预约诊疗服务工作,有条件的地方也可以探索组织若干家医院联合建立网络挂号平台。鼓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医院在同一个平台上开展预约诊疗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向医院转诊病人一般应提前预约。
  (三)逐步提高门诊预约挂号的比例。医院要制订服务标准引导患者通过预约挂号就诊,逐步提高预约挂号占门诊挂号尤其是专家门诊号的比例。提倡实行分时段预约,按照预约优先的管理原则,逐步做到预约挂号患者优先安排就诊。对于需要复诊的门诊患者,接诊医师要主动提示患者可以通过预约挂号复诊。要努力做到出诊医师预先了解预约患者的有关信息,对需要进行实验室检查和设备检查的患者提前做出适当安排。对于未能按约定时间来就诊的患者,医院可以采取适当措施提醒患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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