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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教育部、国家民委关于在学校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的通知

  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利用暑期时间,认真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活动方案,精心准备、精心部署,在今年秋季开学后立即开展“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着重进行维护国家统一和热爱伟大祖国的宣传教育、党的民族理论的宣传教育、民族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宣传教育、各民族团结友爱的宣传教育、民族地区发展成就的宣传教育、维护社会稳定和社会主义法制的宣传教育,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主流讲充分,把乌鲁木齐“7?5”事件的性质和危害讲清楚,把“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的道理讲透彻,引导广大学生进一步增强稳定压倒一切意识、民族团结意识、遵纪守法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人人争做民族团结的维护者、促进者。

  各级各类学校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抓住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等重要环节,把教育活动开展到每一个班级、覆盖到每一个学生。要组织学习《民族团结教育通俗读本》。结合“我爱我的祖国”主题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有针对性地增加民族团结教育的内容;结合今年“中小学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月”活动,在秋季开学之际上好民族团结教育第一课;结合“爱国歌曲大家唱”--教育系统“祖国万岁”歌咏活动,积极学唱、传唱民族团结歌曲。组织学生集中开展一次民族团结教育主题党日、主题团日、主题班(队)日活动;充分利用升旗仪式、报告讲座、墙报板报等多种形式,增强教育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积极开展各族师生互访,增进相互了解和沟通,促进各族师生相互学习、共同进步。高等学校要加大民族团结教育力度,适当调整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计划,增加讲授课时,在“形势与政策”课中集中安排不少于3学时的民族团结专题教育;邀请有关部门领导干部为学生作民族团结的报告。注意做好穆斯林留学生的教育引导工作。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级各类学校要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从当前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族团结教育活动。要利用暑期时间,集中进行学校领导班子、教师的民族团结教育全员培训,把思想和行动进一步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分析判断和对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组织教师进行家访,对各族学生进行心理抚慰。秋季开学后专门安排一段时间集中对全体学生进行民族团结教育。开发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增强民族团结教育的现实感和针对性。发挥学校党团组织优势,深入细致地做好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增强广大学生对祖国的认同、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其他民族地区各级各类学校,内地各民族院校和民族中小学,内地有民族班、预科班的学校,要结合本地本校的特点和实际,结合学生返校的思想动态,把“民族团结教育”主题活动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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