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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关于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下半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
(国管办发[2009]37号)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管理的在京企业(集团):
  根据《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国管财[2005]246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财政部关于推进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的相关精神,我局定于2009年12月上旬进行中央国家机关2009年下半年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条件
  (一)申请参加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人员的基本条件,应符合《实施办法》第九条规定。
  (二)具备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含中专)会计类专业学历(或学位),且2007年及以后毕业的人员,免试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会计类专业包括会计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审计学、财务管理、理财学。
  二、考试科目、方式、时间和地点
  (一)考试科目: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
  (二)考试方式:本次考试实行无纸化,即《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三科采用计算机联考。
  (三)考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12月5日、6日(每场三科联考180分钟,每科60分钟,具体考试时间以准考证上时间为准)。
  地点:见准考证。
  三、报名时间和报名确认地点
  (一)报名时间:2009年11月9日-11月15日
  (二)报名确认地点:国谊宾馆(西城区文兴东街1号)贵宾楼一层101室。
  四、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分为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考生完成网上报名后,还需到报名确认地点进行确认和交费。报考人员在报考时间内登录国管局网站(www.ggj.gov.cn)进入“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从业资格无纸化考试”专栏,按照网上报考流程及要求,真实准确地填写报名表并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加盖公章后,于2009年11月9日-11月2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下资料到报名确认地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并缴纳考试费用,逾期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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