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部办公厅关于认定中国农业大学等单位为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的通知
(农办科〔2009〕6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农业(农林、农牧)厅(局、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黑龙江省农垦总居;中国农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南京农业大学、西南大学、浙江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吉林大学:
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农办科[2009]54号)要求,我部对各省(高校)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申报材料进行了认真审查,并组织专家进行了评审。根据评审结果,并结合各省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示范县任务承担情况和当地教育培训资源分布情况,我部决定认定中国农业大学等 45个单位为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有关省(高校)按照《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依托培训基地切实做好基层农技推广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工作,为推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促进农业科研成果快速转化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附件: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名单
二OO九年十月二十二日
附件:
农业部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名单
1.中国农业大学
2.天津市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3.河北农业大学
4.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5.太原生态工程学校
6.内蒙古农业广播电视学校
7.沈阳农业大学
8.辽宁农业职业技术学院
9.吉林大学
10.吉林农业大学
11.黑龙江省农科教结合培训中心
12.上海交通大学
13.南京农业大学
14.江苏农林职业技术学院
15.浙江大学
16.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17.安徽农业大学
18.安徽宿州职业技术学院
19.福建农林大学
20.江西农业工程职业学院
21.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2.山东农业大学
23.青岛农业大学
24.河南农业大学
25.河南农业职业学院
26.华中农业大学
27.湖北省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28.湖南农业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