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检查和加强施工质量管理。
1.检查项目质量管理情况。检查监理单位的确定是否合规,项目及施工单位是否建立和落实工程质量领导责任制,质量管理部门和人员的责任是否落实,监理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监理监督是否严格,是否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记录是否真实完整,工程质量验收是否及时,是否按规定调查处理并报告质量事故情况。
2.落实工程质量管理责任制,完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明确质量标准,加强工程质量管理;推行管理骨干基本固定、职责明确、规范运作的劳务管理模式;推进项目标准化、精细化、规范化和扁平化管理。
3.着重纠正不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理手续的行为,不认真履行施工监理责任、建设质量低劣等突出问题,保证工程建设质量,防止重大质量事故的发生。
(七)检查和加强项目安全管理。
1.检查是否制订了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措施规定是否得到执行;检查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理方三方安全责任制度是否健全,责任是否层层分解落实到位,是否取得安全施工许可证,是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事故救援预案。
2.检查是否存在隐瞒事故不报、不调查不处理的问题,深挖项目生产安全事故背后的腐败问题,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八)参与项目信息公开和诚信体系建设。
1.检查企业是否按规定提供项目招标信息、招标过程、施工工程管理、合同履约情况、质量检查和竣工验收结果等情况。
2.参与建立工程建设领域信誉评价、项目考核、合同履约、黑名单等市场信用记录,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制度和守信激励制度。
3.着重纠正工程建设领域用大资质投标,小资质施工;用优秀项目经理管理团队投标,中标后更换项目经理管理团队;随意分包,变相转包;分包商选择有资质无队伍或资质与专业不符等信用缺失方面的突出问题,积极推进工程项目建设公开透明,参与建立互联互通的工程建设领域诚信体系。
(九)认真查处项目中的腐败问题。
1.各企业要公布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举报和投诉;认真排查在企业自查和上级抽查中发现的案件线索。国资委专项治理举报受理电话为:64471626。
2.对发现的重大典型案件快查快结,严肃处理。要坚决查处领导干部利用职权违规干预招标投标、城乡规划审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以谋取私利等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突出问题。既要坚决惩处受贿行为,又要严厉惩处行贿行为。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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