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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工作的通知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市场监管和行政执法机关,肩负着维护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的重大责任。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结合本地区实际 ,针对影响社会稳定、扰乱市场秩序、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突出问题,强化措施,狠抓落实。既要充分履行法定职能,尽职尽责维护市场秩序和市场消费安全;又要加强协作配合,积极参与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切实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努力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
  保障食品安全,是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系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任务,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市场监管的重中之重。一是认真做好《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学习、宣传和培训工作,切实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强化对食品经营者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的监督,促进食品经营者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二是依法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要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和属地监管责任制,以“六查六看”为重点,增加巡查频次,充实巡查内容,提高巡查效率。
  要狠抓食品安全大要案件的查处,依法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三是深入开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要以消费量大、消费者申诉举报多以及与人民群众日常消费密切相关的食品为重点品种,以城乡结合部、旅游景区、车站码头,特别是农村地区为重点区域,以商场、超市、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食品经营企业为重点场所,以小食品店等为重点对象,重点抓好各项市场专项执法检查。四是积极构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要以制度建设为重点,在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上下功夫,突出监管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制度、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食品市场巡查监管制度、流通环节食品抽样检验工作制度、食品市场分类监管制度、食品安全预警和应急制度、食品安全广告管理制度和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协作制度,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准入、交易、退市全程监管体系,切实提高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水平。
  (二)进一步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工作,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消费维权,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关注民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任务,必须坚持不懈地抓紧抓好。一是继续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认真做好支持家电、农机、汽车和摩托车等产品下乡工作,严厉打击借家电下乡名义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农村消费者合法权益和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要以旅游、装饰装修等消费者申诉举报比较集中和节日消费热点行业为重点,积极依法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加大服务领域消费维权力度。二是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依托以省级或地市级工商局为单位相对集中受理的12315中心和“一会两站”,及时受理和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和举报,强化综合分析和消费引导功能,有针对性地开展消费引导、消费提示和消费警示。积极推进12315进商场、进超市、进市场、进企业、进学校,努力实现消费维权网络全覆盖,真正把12315执法平台建设成为工商部门与广大消费者、人民群众信息互动的平台,畅通民意的平台,工商部门接受社会监督、听取群众意见的平台,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利益问题的平台。三是积极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教育。倡导科学、健康、文明消费,着力提振消费信心。引导和促进消费者扩大消费需求,促进企业切实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充分发挥消费拉动经济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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